关于调整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结果公示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自即日起不动产首次登记结果实行实时查询,不再进行按月公示。如建设单位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用户可通过“浙里办”办事服务app进行实时查询,具体路径如下:
登录 “浙里办”APP→ 搜索进入 “杭州不动产” →选择 “尽职调查”模块 →选择 “通用查询”模块→输入完整的不动产坐落可查询该不动产相关客体信息。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