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杭土资执〔2008〕39号)涉及土地类的裁量基准不再执行。
附件: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8日
索 引 号 | 002489647/2022-006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杭规划资源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08 |
发文机关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AC63-2022-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杭土资执〔2008〕39号)涉及土地类的裁量基准不再执行。
附件: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