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版总规
2001~2020

十一、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信息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10-3116:43 浏览次数:

    11.1整体城市风貌特色

    保持并延续城湖合璧、灵秀精致、山水城相依的历史风貌,发展并营造拥江而立、疏朗开放、城景文交融的大山水城市特色风貌。重点控制西湖、钱塘江、大运河、西溪湿地、临安城遗址、山体周边等景观风貌区。

    11.2西湖景观风貌区

    维护“三面云山一面城”城湖历史空间关系。严格保护宝石山、吴山楔入城市的自然山形,严格控制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和缓冲区内新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形式。

    11.3钱塘江景观风貌区

    营造大山水与现代城市相融合的景观风貌。加强沿江绿带的休闲游憩功能和文化内涵,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慢行联系。

    11.4大运河景观风貌区

    保持并延续大运河遗产沿线自然历史环境与现代都市景观交融的风貌,使“河、城、人”三者和谐共融。划定高度分区,控制视线廊道,管控滨水建筑风格、高度、色彩和体量,保护河城格局。构建连续的滨河绿道,控制运河通风廊道,串联周边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形成绿网体系,提升滨河空间品质。

    11.5西溪湿地景观风貌区

    体现野趣、清幽、闲逸、质朴的自然生态景观特色。在湿地周边地区设两级景观控制区和一条特级景观控制带,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11.6临安城遗址景观风貌区

    按照宜小不宜大的原则控制建筑体量。色彩以黑、白、灰为基调,新建建筑应体现传统元素。建筑遗址周边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