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版总规
2001~2020

五、城市综合交通

信息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10-3116:45 浏览次数:

    5.1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坚持公交优先。构建包括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和水上巴士的“五位一体”大公交体系。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地面快速公共交通为主导,常规公共汽(电)车为基础,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为辅助,换乘高效便捷的现代化公共交通系统。

    5.2道路交通

    以快速路为主骨架,结合主次干路,形成功能明确、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快速路由“四纵五横三连十一延”组成,总长464千米,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以内为实施重点。

    5.3轨道交通

    规划建设10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406.5千米。以完善轨道线网规划为契机,调整城市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分区,新增建设用地向地铁站点周边倾斜。

    5.4停车设施

    按照停车分区实施差别化停车政策,引导配建和社会停车设施合理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公共建筑、居住区配建停车场的规定,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鼓励停车设施由平面向立体发展。围绕轨道交通站点配置一定规模的停车换乘设施。在城市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外来车辆停车场。

    5.5步行和公共自行车系统

    形成连续、宜人的步行系统。交叉口应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安全岛、信号设施、人行过街地道或二层连廊,鼓励利用地铁站点等地下空间设置人行过街设施。大型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的人行交通应与周围建筑出入口统一规划。湖滨近湖地区等辟为步行街区,完善行人交通管理系统。 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网络和配套停放堆场等设施。公共自行车规模达到20万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