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区域协调
长三角层面——建立杭州国际化开放门户与交通枢纽,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和全球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打造长三角金南翼。强化“一基地四中心”的建设,切实加强交通、产业、人才、科技、信息、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对接,融入全球城市体系,提升杭州国际竞争力。 浙江省层面——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充分发挥杭州在浙江省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宁波、温州、义乌等城市的联动与互补,以大江东和城西科创两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为平台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杭州都市区层面——深化杭州都市区合作发展,增强杭州的辐射带动能力,推进杭州与湖州、嘉兴、绍兴等周边县市一体化进程,通过环境共保、城乡共富、产业共兴、交通共网、设施共建、社会共享、边界共融、体制共创,实现都市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杭州市域层面——加强杭州市域统筹发展,深化完善区县(市)协作,建设网络化都市。以“旅游西进”战略为主线,持续推进交通、文创、科技、设施等西进战略,共同打造“三江两岸”生态风景走廊,围绕保护钱塘江水源和区域大气联防联治,推进区际协作与政策扶持。
3.2市域生态系统
市域分为十个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保育、生态协调和生态控制。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为禁建区界线,严格禁止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城镇开发建设活动。 划定空间管制分区,规划区内禁建区用地面积约1834平方千米,占规划区面积的55%。限建区用地面积约333平方千米,占10%。适建区用地面积约1167平方千米,占35%。 富阳区的空间管制分区在《富阳市域总体规划(2007—2020)》中划定。各县(市)的空间管制分区在本县(市)的总体规划中划定。
3.3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市域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1000万人,城镇化水平84%左右。 (2)市域城镇体系 形成城市集约紧凑、乡村开敞疏朗、城乡交融一体的城乡空间格局。确定市域中心城市(1个)——县(市)域中心城镇(4个)——地方中心城镇(23个)——一般建制镇(40个)四个城镇职能等级。按城镇职能等级规范配置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商贸金融等设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域形成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个,20~50万人口的城市3个,10~20万人口的城市6个,5~10万人口的小城镇8个,2~5万人口的小城镇5个,小于2万人口的小城镇45个。